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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市长信箱管理暂行办法

我市出台市长信箱管理暂行办法

2012-02-20 17:20:26

  日前,为进一步拓宽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促进政府工作高效运转,我市出台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管理暂行办法。

  “市长信箱”受理范围为,对本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对商洛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发展环境、市政建设、城市管理、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政策规定的咨询、意见和建议;对直接影响群众生活的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建议;对市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的咨询和建议;对社会生活中发生的、需由行政机关协调解决的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其它需要“市长信箱”解决的问题。

  “市长信箱”的办理流程是,对群众来信按照咨询、建议、投诉、举报四个类别和反映问题的复杂程度进行分类筛选、编号登记,并填写“市长信箱电子邮件办理卡”,交市政府政务信息化办审查。对一般性的咨询、建议,以及社会管理日常工作的投诉等普通邮件,送市政府秘书长或分管秘书长审阅后,直接转相关县区和部门办理。对涉及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等重大热点、难点问题的信件或跨部门需要协调解决的信件等重要邮件,送市政府秘书长或副秘书长阅示、呈报所批转市政府领导阅批后,转有关县区和部门办理,并提出办理时限要求。“市长信箱”邮件办理完毕后,由具体承办单位将邮件办理情况及结果以书面形式或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对普通邮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直接进行网上回复;对重要邮件,经市政府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审核,市政府领导审批后,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网上回复。

  “市长信箱”邮件的回复,原则上直接向来函人答复;对一些具有普遍意义的邮件回复,可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答复。“市长信箱”收到的普通邮件,自签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予以回复。重要邮件中,凡不需调查、协调可以解决的邮件,自签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予以回复;对需要经过调查、协调才能解决的,在签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予以回复。(王文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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