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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专项行动

我市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专项行动

2012-03-14 11:19:24

  本网讯 (薛丹江)商洛市公安局决定从3月5日起至6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2012-平安1号"百日专项行动。

  强化重点道路防控。以高速公路、主要国、省道路和农村道路为重点,加强事故预警,有效应对公路货运、旅游交通流量增多带来的影响。实行联勤联动和轮流交叉巡逻,增加巡逻班次,加强凌晨0时至6时的巡逻防控,及时提醒、发现和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通行客运班线的道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桥面以及农村道路等易发生车辆翻坠事故的路段为重点,进一步完善辖区内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机制,督促有关部门,集中整改一批重点隐患路段,增设、完善一批道路安全防护设施。

  严格重点车辆管理。把营运车辆交通安全作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源头管理、路面管控和区域警务协作,严格落实对异地营运车辆和驾驶人交通违法抄告制度,对交通违法突出的客货运车辆,要约谈车辆所属客运企业及有关场站业主,限期督促整改。以县级客运企业和农村道路中短途客运车辆、旅游包车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源头和路面管控。强化旅游包车管理,把核查旅游包车证纳入检查范围,严厉查处空白旅游包车证违规发放问题,严格责任倒查和追究。

  严查重点违法行为。超速行驶是引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把查处超速违法行为作为重点,通过定点测速、流动测速、区间测速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弯道、桥梁、涵洞等事故多发路段的速度管控。要通过巡逻鸣警报器、喊话提示等方式,提醒长途客货运车辆驾驶人不要疲劳驾驶,定时到沿途服务区休息。要严格落实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的勤务检查制度,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校车,要逐车检查、逐车登记,发现违法行为必须依法处罚,消除违法行为后放行。

  落实源头管理责任。要紧密结合"三评三访"大走访活动和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以及"牵手平安行"活动,对辖区所有的运输企业法人、客货运驾驶人开展一次面对面的教育,对所有客货运输车辆分车型、分项目开展一次安全状况检查,对营运车辆和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录开展一次全面清理,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理。及时发现和警示车辆驾驶人,严防发生超速、超员和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加强交通安全宣传。通过各种新闻媒体,报道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剖析近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提高自我安全防护意识。

  市公安局要求全警动员,加强重点道路巡逻管控力度,所有的执勤车辆都要摆到路面上,全面形成严防、严管、严治、严惩的高压态势。通过百日专项行动的开展,使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参与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明显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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