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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肝救父者当起“肝买卖”掮客

2010-03-25 15:17:28

来源:法制网

  一位卖肝救父的青年,从自己的经历中“悟出”一条“发财”途径,做起“肝买卖”的中介生意,从中获利。令人深思的是,他对于自己买卖人体器官的行为并没有太多的负罪感

  法治周末记者杜晓法治周末通讯员邱志英吴静

  一直认为自己卖肝“合情合理”的柳盛,在看守所等待案件开庭时,慢慢意识到自己“犯法”了。

  由于举报,介绍肝脏买卖的柳盛被抓获,此案已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柳盛涉嫌的罪名是非法经营罪。

  卖肝救父“悟出”生意经

  柳盛,生于1984年,初中文化程度,四川省某地农民。

  将上衣撩起之后,柳盛露出了上身一道长约60厘米的弯月形疤痕,这是他卖肝后留下的痕迹。眉清目秀的他,面对《法治周末》记者侃侃而谈,口才上佳,思路清晰。

  2008年10月中旬,因为父亲得了重病,家里着急用钱,柳盛决定卖肝救父,便找到一个有需求的人。

  对方了解了柳盛的基本情况后,与他协商,最终达成协议,一个肝4.5万元。接着,柳盛以患者亲属的名义在北京一家医院做了肝切除手术。

  此次卖肝经历,让柳盛找到了一条“发财路径”。

  “手术后,在北京养身体的这段时间,我就想自己做(卖肝生意),挣些钱。”柳盛说。

  事有凑巧,“买”柳盛的肝的那位患者给柳盛又介绍了一位肝癌患者,这位患者就请柳盛帮助寻找“肝源”。

  2009年2月,他认识了一个叫做“阿阳”的人,称可以为其提供肝移植供体。

  阿阳,生于1985年,重庆籍农民。曾长期混迹于河南省郑州市,没有固定工作。

  阿阳认识柳盛之后,开始琢磨如何提供供体。阿阳在河南某地租了一套三居室,决定把这间房子作为“据点”。

  “柳盛说,所有供体的费用都是他出。关于我的酬劳问题,他说不会亏了我,但又没有说明具体给多少钱。我觉着反正也没有事做,就同意了。”阿阳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我就先去看了一下,看到阿阳那里确实有人。就给了阿阳5000元钱,让他继续干,然后就回北京了。”柳盛说。

  因为“赖账”才被举报

  “有卖肝的人和我联系的时候,我要带着他到医院做检查,查明血型,身体情况,看看有没有传染病,身体健康的留下,不行的就走了。”阿阳说。

  “当有患者需要肝移植和我联系时,我向阿阳提出需要什么样的供体,他就给了我一些资料,我再联系患者家属,选定后就让阿阳带到北京。”柳盛说。

  柳盛不但联系需要肝移植的患者,还向阿阳介绍愿意卖肝的人。

  2009年4月初,柳盛带着一个人找到阿阳。自此之后,不断有人和阿阳联系,说是柳盛介绍的,打算卖肝。

  杨程(化名)则是通过网络联系上阿阳的。

  杨程,时年21岁,湖北人。

  杨程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当时想赚点钱,就想到卖自己的器官。

  联系好之后,杨程自己坐火车到北京,柳盛到车站接他,并安排他在某医院附近住下。

  “我开始有点害怕,但他们说没关系,三个月以后就跟正常人一样了,我就同意了。”杨程说。

  杨程说,不久,他接触到了肝脏的需求者谢委秋(化名),柳盛让他假扮谢委秋的侄子,并让他熟记谢委秋侄子的身份证号。

  他卖肝所得到的酬劳,据柳盛说,“患者给我15万元,我给阿阳5.5万元,阿阳说做完手术后直接给杨程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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