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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男子内地办儿童福利院 涉强奸12岁女童被诉

男子办儿童福利院强奸12岁女童

2010-11-30 10:26:59

 以非牟利慈善团体主席之名到云南省西双版纳成立“仁爱儿童之家”的香港男子,涉淫辱院内2名女童,他早前否认7项强奸、非法性交、作出严重猥亵行为及非礼罪,案件昨天开审。控方指被告疑向女事主“霸王硬上弓”后,以威逼利诱事主继续跟他性交,当他不在云南时,又透过视像聊天镜头在事主面前自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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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30日,以非牟利慈善团体主席之名到云南省西双版纳成立“仁爱儿童之家”的香港男子,涉淫辱院内2名女童,他早前否认7项强奸、非法性交、作出严重猥亵行为及非礼罪,案件昨天开审。控方指被告疑向女事主“霸王硬上弓”后,以威逼利诱事主继续跟他性交,当他不在云南时,又透过视像聊天镜头在事主面前自渎。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控方庭上宣读开案陈词及同意案情,指被告李国华(49岁),于03年在香港登记成立“香港关怀孤儿协会”及“香港施比受协会”,自任主席。同年,2会与云南省西双版纳自治州孟力海县民政局合作设立“仁爱儿童之家”,经费由2会支付。被告每年只到院舍作2次探访,但有权决定院舍院童去留,并指示院童称呼他为义父。

  案情续指,05年9月至06年3月间,12岁读小五的院童X,被友带到院舍附近的佛馨旅舍见被告,他要求X的朋友外出买面包后,将X推倒床上强奸,事后向X提供避孕丸,给她及其朋友每人100元,又警告X不合作便将其逐出院舍,又赠送MP3、银行提款卡及T恤利诱,自此不时跟X发生性行为,直至她就读小六为止。

  控方又指,被告曾3度借口带X、Y及其他院童到附近县镇游玩,并辟房与X性交。至07年1至8月期间,被告不在香港,却容许X使用他在院舍的私人房间和计算机。一晚X在其他院童目睹下,透过视像与被告赤裸相对,被告更在镜头前自渎。另当时15岁的院童Y也投诉曾于院舍房间遭被告伸手入衣服内抚摸胸部。被告于去年9月25日被捕。

  曾向被告捐款10万元的岑丹凤供称,于07年透过网上接触“香港施比受协会”,并致电被告了解情况,稍后曾3次到院舍实地视察,她于08年发现事件,分别在港及内地报警。今天女童X将以视像作供。(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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