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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发文整改电动自行车

四部委发文整改电动自行车

2011-05-30 10:35:51

  据新华社消息近日,国家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四部委联合下文,要求整改当下电动自行车产业,限期淘汰在用“超标”车,大量车企及行业协会表示压力巨大。

  继2009年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暂缓执行后,上月,四部委联合发文指出,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生产、销售问题严重,大量“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要求各省按现有法规及GB17761标准制定整改规范。

  消息披露后,中国最大的“草根产业”陡陷窘境,28日在无锡举行的第六届中国南方电动车及零部件展会上,国内300余车企和多个省市电动车协会召开应对会,认为目前电动自行车产业变幻莫测难以应对。

  截至去年,国内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1.2亿量,成为除自行车之外的最大民生交通工具。按整改要求,时速达30km/h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将被划为电动摩托车范围,意味着将大幅度提高产业准入门槛。

  国家电动自行车质检中心副主任黄晓东介绍,2009年,电动车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数约3600余人,相比2004年增加了约6倍,目前,电动自行车使用机动车道、闯红灯等现象严重,长远来看,国内对电动车自行车产业的分类管理是大势所趋。“我认为,除标准问题有待博弈外,有条件的企业应将重点放予提高产品技术含量上,以不变应万变”。

  目前电动自行车产业鱼龙混杂,对长远发展不利,但新标准要求高,大多数企业一时“转不过弯”,江苏自行车协会理事长陆金龙表示,全球趋势来看,低碳绿色的电动车产业仍有巨大前景。

  “我们也建议相关部门酌情考虑实施事项,比如对存量电动车采取软着陆等方式,给企业一些缓冲时间”,陆金龙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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