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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严把"四关"防治地质灾害

镇安县严把"四关"防治地质灾害

2010-07-20 08:40:32

  本网讯(力军  贻军) 针对近日来持续降雨的严峻防汛防滑形势,镇安县严把"责任落实关、隐患排查关、监测预警关、应急处置关",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把好责任落实关,做好常抓不懈。该县各乡镇、各部门按照《镇安县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县政府与各乡镇签定的《地质灾害防灾抢险责任书》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以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进一步细化、实化、深化各项地质灾害防灾措施,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带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抢险撤离等制度,把监测、预防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作为刻不容缓、常抓不懈的重要任务,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把好隐患排查关,做到一点不漏。针对当前严峻形势,各乡镇各部门尽快安排部署、组织队伍、发动群众对全县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城镇、学校、乡村等人员聚集区、重大项目施工区、公路沿线、矿山企业等重点部位进行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一点不漏。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登记造册,落实防治措施,纳入群防群测工作体系。

  把好监测预警关,做到信息畅通。对列入县级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乡镇防治方案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乡镇逐点落实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巡查,加大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频率。严格实行每日24小时监测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险情要及时发出预警,及时撤离受威胁的人员。县气象、国土、广电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

  把好应急处置关,做到有备无患。各乡镇、各部门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做好物资、资金、设施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凡出现地质灾害险情,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要及时启动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完善落实紧急避让措施,选择好安置点,及时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对危险区域要设置警示标志,防止群众在转移后擅自再次进入,采取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措施,坚决避免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地质灾害发生后,乡镇要在第一时间上报灾情,并迅速开展应急调查,进一步组织开展灾害点周围的隐患排查,防止发生次生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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