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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落实19名老工伤人员待遇

镇安落实19名老工伤人员待遇

2010-12-15 09:59:13

  本网讯(金华善 谭显根)镇安县认真落实《商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将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人员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的通知》精神,组织人员将参加工伤保险前的老工伤人员伤残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收集材料统计上报,得到了商洛市社保局的高度重视。

  11月30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带领工伤保险科一行4人来到镇安县调查核实申报的镇安县铅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9名老工伤人员待遇发放落实情况,亲自深入到离县城30多公里的矿区调查了解、座谈该矿区老工伤人员情况,并认真听取了该矿负责人的汇报,这一主动得到了在场的19名老工伤人员热烈欢迎。企业员工姚某,由于过去生产条件相对较差,常年在企业从事开山钻石工作患上了尖肺病,经组织鉴定为二级伤残,本次纳入工伤保险将予以兑现,姚某十分感激地说:“组织还真关心我们这些老员工,感谢党感谢政府为我们分忧解难!”据悉,镇安此次落实伤残保险共19人, 其中二级5人, 三级9人,四级5人。新的待遇核算落实后,根据老工伤人员伤残时间和厂方协议时间的不同,每人每月可分别领到伤残津贴920元和686.25元,这19人每年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19.56万元,从而减轻了企业负担,有效促进企业的正常生产,也维护了老工伤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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