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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卫生局被省政府表彰为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先进集体

洛南卫生局被省政府表彰为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先进集体

2011-03-23 17:08:48

  本网讯 (赵晓翔) 近日,从全省医改工作会上获悉,洛南县卫生局被省政府表彰为全省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先进集体。

  2009年以来,洛南县把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千方百计筹措资,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先后投入3970万元,按照统一标识、统一图纸、统一制度等为“十统一”标准严格实施,对128所村卫生室进行新修,250所村卫生进行了改造,对存在一村二室的77个村卫生室也进行了规范化建设,新修成的村卫生室,达到“诊断室、治疗室、药房、观察室、防保室、健康教育室、值班室”七室分开,使用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改造的村卫生室,达到“诊断室、治疗室、药房、观察室、防保室”五室分开,使用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上,高出省政府要求的四室分开、使用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的标准。在过建设过程中,卫生、城建、国土、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有效解决村卫生室建设规划、用地、经费筹集等问题。村卫生室建成后,县卫生局与村卫生室签订15年服务协议,建立考核办法,不断加强对村卫生室的后期管理,确保建设质量不“回潮”、服务不“滑坡”,充分发挥其的医疗预防保健网底作用。目前,全县共建成规范化村卫生室445所,房屋面积达2.8万平方米,覆盖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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