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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调整到位

柞水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调整到位

2010-12-14 09:12:17

来源:商洛之窗

  本报讯(刘玉英 胡增来) 柞水县投入5.3万元对全县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抚恤和定补标准调整、补发到位。

  经民政局研究,县财政局审核,对享受抚恤、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人员、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予以提高,原享受标准月332元的提高到372元;原享受月220元的提高到240元;原享受月210元的提高到230元,原享受月200元的提高到220元,确保了他们的生活水平与当地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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