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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警方五条警规管警车

山阳警方五条警规管警车

2010-09-09 16:16:12


资料图

  本网讯(方鸣 建民) 今年以来,山阳警方始终把警车专项治理作为和谐警民关系、维护群众利益、公正廉洁执法、塑造公安形象的民心工程、形象工程,本着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针对警车随意乱停乱放、转借转卖和变造伪造、挪用套用牌证、酒后驾车、警车私用、不守交规、乱鸣警笛警报等违纪违规问题,采取四条警规,强力开展警车专项治理,一抓到底,抓出成效,毫不松懈,绝不手软,受到良好地社会效果。

  一是落实警车责任制。实行一车一档,一车定人,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受罚;二是使用警车签证制。对于县境内使用警车必须经县局分管领导同意、警务督察签证方可使用;对于县境外使用警车必须经县局主要领导批准、警务督察签证方可使用;三是问题警车有奖举报制。县局对外专门设立问题警车和违规使用警车有奖举报电话,一经核实,严查重处;四是违规处理一票否决制。凡违反《警车管理规定》,受到警规警纪处理的当事人和所在单位当年一律取消评先资格,实行一票否决;五是服役年限到期警车强行报废制。据统计,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以来,共查扣问题警车2辆,收缴警车牌证12副,拆除违章警灯、警报器2套,强行报废车辆7辆,治安处罚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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