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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检察院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山阳检察院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2011-04-26 15:53:08

  本网讯 (见习记者 张建霞) 4月25日,山阳县检察院荣获第四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庆功表彰大会在山阳县政府举行。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朱崇和,市检察院检察长常雁翔为山阳县检察院授牌并讲话。

  近年来,山阳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县域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大局,依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刑事检察、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法律监督等工作实现新突破,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011年2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朱崇和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山阳县检察院表示祝贺,向基层一线的政法干警表示问候。他指出,政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全市各级政法机关要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要以“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为全面履行职责提供可靠保障。要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政法工作人员的党性认识,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在政法各环节中得到正确执行。各级党委、政府要积极支持政法工作,帮助政法机关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政法机关创造良好的执法条件和执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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