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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食品配送车有了“身份证”

商南食品配送车有了“身份证”

2011-07-18 09:38:20

  本网讯 (代绪刚) “咱再也不怕批发部给送过期食品了”,商南一食品零售经营户这样说到。原来一些食品批发经营户利用乡下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比较淡薄的弱点,把一些过期或者即将过期的食品经过“改头换面”后再配送给偏远乡下的经营户,由于广大偏远山区食品经营户点多面广,监管难度较大,偏远农村成了问题食品的“重灾区”,这些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一直是令人头痛的问题。

  为了全面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商南县工商局坚持从源头治理,实现无缝隙监管,“管住上线,规范下线”,对辖区内的食品批发经营户集中进行资格核查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通过资格核查和考试合格后对其食品配送车辆核发商南县食品流通配送车登记备案许可证,一车一证,一证一号,所有食品配送车辆必须“带证上岗”。该备案许可证上记载了食品批发经营者的姓名、地址、执照号码、配送车的车牌号以及备案许可证号等信息,食品零售经营者一经发现配送的食品存在问题,便可按照备案许可证上的信息“按图索骥”向工商部门举报。为了切实发挥“食品流通配送车备案许可证”的作用,该局对这些经过专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的批发经营户申明,一经发现其给食品零售经营户配送过期食品将依法速查、严处、重罚,直至吊销其营业执照、取消其经营资格,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凡无“食品流通配送车备案许可证”的外地食品配送车必须每次主动接受工商部门对其食品进行全面质量检查、资格核查后,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后方可送货,否则不允许其在本辖区经营。同时该局要求食品零售经营户必须查验配送车辆的备案许可证、索要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质检报告、售货票据等复印件,否则将依照规定进行处理,对于配送车辆拒绝提供这些资料的,食品零售经营户可随时向工商部门举报。目前该县所有正在营运的51辆食品配送车辆均取得了“食品流通配送车备案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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