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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动保站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月》活动

柞水动保站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月》活动

2011-09-08 16:41:28

  本网讯 胡胜兴 柞水野生动物保护站从8月28日开始,在全县城区、村镇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月》活动,截止9月7日,历时10天的时间里,在城区、村镇摆摊设点宣传5次(天),用宣传车进村串镇4次,发放了宣传资料2万多份(册),张贴保护通告30多张,宣传标语70多份,检查酒店23个,计划9月底以前,要将本次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月活动内容宣传到全县每个角落,人人皆知。

  今年是柞水县第13个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活动月,早在1991年11月29日陕西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2号公告公布,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一章第五条明确规定:每年四月十一日为陕西省“爱鸟节”,九月为陕西省“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月”。柞水县野生动物保护站,为了落实今年宣传月活动项目,在8月中旬就组织安排,落实人员,购置动物画册,印制宣传资料,整理宣传展板,检查配置宣传音响器材,为搞好今年9月宣传月活动做了充分的准备。

  在宣传过程中,宣传员能耐心的向观众解答不懂的法规规定条款,能将宣传资料一一的亲手送到每个群众手中,达到了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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