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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出台处置重特大火灾应急预案

山阳出台处置重特大火灾应急预案

2011-11-15 10:06:30

  本网讯 (黄瑞珍)近日,山阳县政府发布处置重特大火灾应急预案,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林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努力把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山阳县制定了处置重特大火灾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明确了组织指挥体系,预警、监测、信息报告与处理机构的职能与职责,火灾的扑救措施,综合保障措施等。规定在森林受害面积50公顷以上,尚未扑灭,造成3人以上死亡和10人以上重伤的;起火12小时,明火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火灾跨越外县行政界限的;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发生森林火灾,12小时尚未控制明火,并有酿成大灾危险的;对工厂、仓库等重要建筑和居民区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因当地力量不足,需要上级支持,或上级政府明确指示启动预案的,都将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同时还规定,对在扑火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国家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火灾肇事者,由当地司法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对于火灾事故行政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追究,将依据《商洛市森林防火追究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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