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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建立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柞水:建立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2011-11-17 17:21:48

  本网讯 (张祖惠)近期,柞水县人口计生局、计生协与县人寿保险公司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建立了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经县电视台、电子显示屏和广大干部的多形式宣传,对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子女年龄在16周岁内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由政府“埋单”,为每户家庭办理一份保费为30元、保额为3.6万元的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其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1万元、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2000元。这一政策的实施提高了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抵御意外伤害的能力,增加了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安全感。

  该险保险期1年,属“一保多投”险种,被投保家庭成员发生意外伤害,均可享受理赔。目前,已有135户独生子女家庭自愿参与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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