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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

柞水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

2012-01-18 14:48:48

  本网讯(朱恢军)日前,柞水县政府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明确规定从2012年1月15日至5月31日,对全县林区林地实行森林防火戒严,杜绝一切野外用火行为,保障春节期间群众生产生活和森林资源安全。

  戒严令规定,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不准在林区内、林区边缘、道路旁烧火粪、烧田埂、烧秸秆、烧树叶、烧垃圾;不准在林区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生火取暖、做饭、野炊、吸烟、烧木炭、实弹演习、爆破;不准小孩在林区玩火;不准违法狩猎和烧火驱兽;不准毁林(草)烧荒耕种;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等一切活动。加强各林权责任人巡防工作,落实巡山看守责任,特别是县城东坡及距集镇、村庄较近的林地,杜绝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凡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在林区非法随意野外用火或人为引起森林火灾的,除责令限期更新造林和承担全部扑火费用外,将依法处罚到位,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落实镇、村、组“三长”行政领导负责制。一旦有火情,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所要闻警即动,主要领导亲临现场指挥,确保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地组织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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