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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县检察院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

商南县检察院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

2012-02-17 11:26:56

  近日,商南县检察院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这是该院取得 “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全国文明接待室示范窗口”后的又一项荣誉。

  近年来,该院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创建文明机关”为目标,采取六项措施狠抓文明机关创建工作中。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检察长亲自担任创建小组组长,定期研究、定期检查。二是狠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科学发展观为主要内容的政治学习,采用集中学习、办专栏、社会调研等形式加强教育培训。三是规范执法办案,组织开展了法律文书评比、出庭观摩等多项岗位练兵活动,提高机关执法办案水平。四是培育机关文明,建起了党员活动室、乒乓球室和廉政文化长廊。五是为群众办实事,为帮扶村捐助扶贫资金20万元、资助两名贫困女大学生完成大学学业。六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0余万元硬化、绿化、美化院落,对机关安全、卫生、干警文明用语等进行全面规范。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使机关面貌焕然一新,推动了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余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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