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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检察院出台《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实施办法》

山阳检察院出台《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实施办法》

2012-03-07 15:32:23

  本网讯 (周京)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商洛市检察长工作会议关于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的精神,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山阳县检察院于2012年3月开始在司法实践中探索建立并推行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并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山阳县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实施办法》。

  该办法明确了检察机关实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工作程序和组织保障。将执法办案和化解社会矛盾相结合,实现矛盾化解工作对全部案件和各个办案环节的全覆盖。通过释法说理等手段,达到重点防范、依法处置、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的目的。

  该办法的实施,将有效防范案件风险,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实现检察业务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拓宽检务公开渠道,强化检察机关执法的外部监督,确保案件处理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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