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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将实施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丹凤将实施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2012-03-08 15:07:13

  本网讯(惠雷刚 田培峰)从4月1日起,丹凤县将正式启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遭遇车祸救治难的伤者,将有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抢救费。

  据了解,以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因为伤者的抢救费以及死者的丧葬费难以落实,给受害者家属造成二次伤害。为了及时为需要且符合条件的交通事故受害人开展救助工作,这个县根据《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精神,经公安、财政、卫生、农业、保险公司等部门共同研究协商后决定,启动实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启动后,若在高速公路或公路上发生符合救助情形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可向处理该交通事故的交警大队所属大队所在地的县级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申请垫付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如果是拖拉机在田间、场院等道路外作业、转移发生的事故,以及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事故受害人抢救费用或者丧葬费用的,按规定都可以直接向基金办提出申请,通过受理、审核、追偿、责任追究后,充分保障受害人的正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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