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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从事食品经营需过“考试关”

商南从事食品经营需过“考试关”

2012-03-21 14:50:10

  本网讯 (代绪刚 汪治)自《食品安全法》颁布以来,商南县工商局严格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管理,凡从事食品经营的,需经过相关考试,方可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

  该局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为确保食品经营户具备一定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常识,对新办证照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都要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考试,考试涉及《食品安全法》中对食品经营者的相关要求、应当履行的食品安全责任、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食品经营自律制度、诚信经营等方面的知识,明确其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考试通过后,工商部门才予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对不具备许可证发放标准的一律不予以核查,对食品经营户严重违法或已不具备食品经营条件的,依法吊销许可证。据统计,仅去年该局就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338份,考试合格率100%。

  该局严格规范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发行为,对新设立食品经营户进行食品安全法律考试,为其上了第一堂“法律课”,使其具备了一定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常识,进一步树立起责任意识、安全意识、诚信经营意识,为改善食品行业整体经营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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