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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县检察院严把公诉案件“质量关”

商南县检察院严把公诉案件“质量关”

2012-04-11 17:13:12

  本网讯 (吴京)今年以来,商南县检察院在公诉工作中以案件质量为核心,进一步转变观念、强化措施、完善机制,严把公诉案件“质量关”,取得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首先,该院实行主诉检察官、科室负责人、分管检察长分级负责制。科室负责人除负责部门工作的宏观把握和内外协调外,对受理的重大、疑难案件进行个案跟踪,必要时亲自审查案卷进行个案指导,并对审查的过程和结果负责。分管检察长除依法履行部分公诉案件的审批权外,对改变主诉检察官提出的认定案件事实、罪名的意见和程序性处理意见进行把关,对每一起案件进行诉前、诉中、诉后监督。

  其次,该院实行一案一考评机制,对于每起办结的案件,办案人从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适用法律、出庭、案卷装订、案件办理的延伸等方面逐一进行自查,然后由科室负责人考核,最后由主管检察长进行考核,对于案件质量不高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商南县检察院把提高办案质量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严把受案材料,严格证据标准,强化案件审查,落实办案责任,开展案件评查和预警,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公诉案件的质量,坚决杜绝和防止了错案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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