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家具行业的首个国家标准——《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于8月正式实施。
新国标规定,儿童家具不应有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危害的、危险性的、可触及的边部或尖端。棱角及边缘部位应经倒圆或倒角处理。产品离地面高度1600mm以下位置的可接触危险外角应经倒圆处理,且倒圆半径不小于10mm,或倒圆弧长不小于15mm。
在环保方面,对儿童家具人造板材、涂料、纺织、皮草面料等主辅材料中可溶性重金属、甲醛释放量和可分解芳香胺等10种有毒有害物质,规定了限量指标,标准比成人家具严格许多。
此外,新国标《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也于8月1日实施,新规要求每件产品必须配备产品质量明示卡,让消费者知道产品的名称、主要用材、型号、规格、生产日期等各方面信息。
新版住宅设计规范8月实施 高层住宅设可进担架电梯
新《住宅设计规范》(国家标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2003年版的规范相比,此次新规范中对住宅楼盘设计影响最大的一个变动是:新规要求总层数在12层及以上的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且其中一台要可以容纳担架。
此外,新规规定,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其中,由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的套型,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0平方米;由兼起居的卧室、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的最小套型,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2平方米。双人卧室使用面积不应小于9平方米,单人卧室不应小于5平方米。
服装新国标强制施行 三岁以内婴幼儿服装须符合A类标准
纺织产品新国标的强制性标准《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国标明确规定3岁以下儿童服装必须符合A类标准,否则将被禁止生产和销售。
新版的《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对于甲醛含量、pH值和异味等相关指标都进行了严格界定,并将纺织产品分为A、B、C三个等级,其中A类服装可供3周岁以下婴幼儿穿着,对不符合新标准的纺织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
家电维修管理办法8月施行 夸大维修项目最高罚3万
《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凡夸大、伪造维修服务项目等行为,都将被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针对质量不能保证和乱定价问题,《办法》明确,家电维修经营者在维修服务中使用和销售的配件和耗材,其质量、规格应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和标准,不得使用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鼓励家电维修经营者建设完善的维修服务保障网络体系,统一负责维修服务的业务受理、质量监管、费用结算、投诉处理等业务。
《办法》规定,凡是虚列、夸大、伪造维修服务项目或内容;隐瞒、掩饰因维修服务导致用户产品损毁的事实;虚报故障部件,故意替换性能正常的部件;冒用家电生产者商标或特约维修标识的,情节严重的,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实施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烟花爆竹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得出租、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否则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办法明确,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生产活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一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办法指出,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应当注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被批准延期的;(二)终止烟花爆竹生产活动的;(三)安全生产许可证被依法撤销的;(四)安全生产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中新网财经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