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没有积极意义,纯粹只是一种‘做秀’。”财经撰稿人皮海洲认为此举既不能改变询价机构询价结果主宰作用,也不代表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受到保护。
而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显然看好这一变化,对于将询价对象首次扩大至个人投资者,李大霄认为“这是一个大胆的尝试”。新方案8大亮点相对利好股市,“如果运用得当增强谈判能力。”
事实上更加令投资者关注的是三个月锁定期的取消和存量发行的推行。
《指导意见》提出,新股发行将取消现行网下配售股份三个月的锁定期,提高新上市公司股票的流通性。发行人、承销商与投资者自主约定的锁定期,不受此限。
对于三个月锁定期的去留,各方反应不一。有分析认为网下配售股份三个月锁定期实质上是实际流通股较少,会使新股发行上市后的三个月内遭遇炒新资金的爆炒。反对意见则认为取消三个月锁定期对于二级市场的投资者有失公允,相对于网上网下不同的中签率,没有缓冲时间,会对中小投资者带来冲击。
与此同时,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持股满三年的股东可将部分老股向网下投资者转让。唯一的条件是“老股转让后,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不得发生变更”,并同时须在招股书中披露。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老股东可以立即套现走人,按照规定,老股转让所得资金须保存在专用账户,由保荐机构进行监管。并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与非控股股东和非实际控制人分别规定了各自账户资金转出的年限。
即便如此,这一规定将更加便利股东和PE在锁定期内选择高点进行套现的说法也多见诸报端。甚至于老股东在新股上市之初就立即抛售股票套现,然后只等着锁定期满再从专用账户中撤出资金。
针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颇受拟上市公司关注,除了表示加大对财务虚假披露行为的打击力度外,发行价格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25%的发行人,除因不可抗力外,上市后实际盈利低于盈利预测的,证监会将对公司高管和保荐人采取监管措施。
这一规定无疑决定了行业平均市盈率成为定价的重要参考,目的在于解决高定价问题。有评论认为这一规定是“开历史的倒车”,相当于回到窗口指导时代,无异于“审价格”,与改革的市场化方向不符。
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则对“限制发行市盈率是一种倒退”的观点不以为然,他认为在所有的发行环节都没有放开的情况下只放开发行价,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中介机构都有动机推高发行价,现阶段限制一定的市盈率会对限制“三高”起到一定作用。
多重新规密集发布
今年证监会多重新规密集发布,除却新股发行改革尚有多个资本市场热点颇受监管层关注。
价值投资是监管层长期倡导的投资导向,证监会有关人士公开表示:“目前我国股票市场估值处于历史最低水平,与国际上的主要市场基本相当,长期投资、价值投资正逢比较好的时机。”今年5月份,证监会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完善分红政策,此举被视为利好价值投资。
地方证监局同时响应分红政策落实,重庆证监局于今年9月推动辖区上市公司落实现金分红要求,辖区公司均对章程有关条款做了修订,要求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更加明确,分红决策程序和机制更加透明。青岛证监局则表示将紧盯2012年年报公告及利润分配时点,监督上市公司履行现金分红承诺的情况。
与此同时,监管层继续加大对内幕交易的打击力度,表示要本着“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查实一起、严惩一起”的原则打击内幕交易。11月份出台的《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的内幕信息管理与重大资产重组密切联系起来,切实提高其保密意识和内幕信息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