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该工作人员说,对于产品的生产日期标注,根据产品种类的不同分为多种方式,包括罐装的日期,产品最终成型的日期和检验日期,但未对产品的生产日期的标准作出明确解释。
■ 法律法规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生产日期(制造日期)是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也包括包装或灌装日期,即将食品装入(灌入)包装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应清晰标示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日期标示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伪造或者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 争议焦点
产品生产日期如何界定?
当事公司 企业9年都是提前标注生产日期
接受质监部门检查时,禧宝露公司总工刘立民当着执法人员的面指责记者,“我们打码的生产日期确实不是灌装饮料当天,但这符合国标,我们要留出10天的罐头类商品灭菌检验期。”
刘立民称,禧宝露公司自2003年投产,一直使用提前10天标注生产日期的方法生产。
刘立民找出两份国家标准,一份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刘立民画出该规定第三条4款的一句,该条款规定:生产日期是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也包括包装日期或灌装日期。
刘立民称,记者调查的冠名三元和阿尔发的饮料是12月21日灌装的,包装时间为22日,厂里还要按《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留出10天作为无菌检验期,“明年1月1日和2日前,我的产品只要不出厂就不违规。”
“我不敢说这是行业潜规则,但行业内都是这样延后标注生产日期的。”刘立民说。
其他企业 喷印日期必须与生产日期一致
“哪天生产,就喷印哪一天日期,喷印的生产日期晚一天,那就是违法。”河北承德一家著名植物乳品企业公司的工作人员称,喷印“延寿”的生产日期,会砸了企业招牌。
该公司负责喷印生产日期的工人高女士说,灌装线上的饮料喷印的日期与当天日期必须一致。“打码机喷印的日期与当天日期不一致,这属于欺诈行为”。
昨日下午,北京三元公司一名工作人员也表示,“按照三元公司的生产要求,必须是“哪天生产就喷印当天的生产日期,决不允许延期”。
专家说法 提前标生产日期在行内不是秘密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董金狮表示,饮品罐底被喷印上日期那一刻,就代表着该产品的生产日期。即便产品需要商业无菌检验,也应在标注当日生产日期之后检验,而非延长生产日期。“提前标注生产日期,在食品包装行业并不是什么秘密,尤其是产品销售旺季,企业为了增加销量,总会提前生产好、库存。
管理部门 生产日期就是灌装日期
记者注意到,第一份国标中,对生产日期的规定还有另一句话:生产日期即将食品装入(灌入)包装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
怀柔质监局执法人员解释,所谓最终销售单元,当生产日期喷上的那刻起,销售单元就已形成。执法部门对生产日期的规定就是指灌装的日期,“禧宝露加工的三元和阿尔发这批产品,生产日期就应是12月21日或22日,而不应是2013年1月1日或2日。”
■ 回应
三元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