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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调研直指“小图章大社会”管理弊端

人大代表调研直指“小图章大社会”管理弊端

2015-03-11 13:49:00

来源:工人日报

  “一个居委会,竟然可以开具110多项证明,有些证明让群众办事左右为难。”今天,来自基层的农民工代表易凤娇在小组审议中提出,应该规范社区“万能章”。

  易凤娇代表说,此前有人反映因意外伤害向保险公司索赔时,被要求在居住地社区开具“是否在家中造成意外伤害的证明”。但居委会表示,如非亲眼见到,无法证明。还有人反映,“收入状况证明”也要由居委会开具。“居民的经济和财产状况涉及房管、车管、社保、证券、银行等多个部门,居委会怎么证明?”

  因为经历过办理准生证的“麻烦”过程,易凤娇代表在2014年5月曾联合广东深圳市罗湖区民政局、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共同对社区“盖章事项”做专项调研,结果令人吃惊:“一个居委会竟然至少要开具110类证明。”

  易凤娇代表告诉记者,就在她提交建议时,还有社区反映又接到新的证明事项办理内容。

  夫妻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现实表现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三好学生”评定表现证明……这些证明五花八门,大致可以分为与居民个人信息、身份证相关的证明;与居民财产、经济状况相关的证明;居民申请各类救助、费用的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易凤娇代表发现,要求居民开具证明的单位,不仅涉及公安、房管、司法、市场监督、民政、城管等部门,还包括学校、银行、公证处、保险公司、旅行社以及居民所在公司等各种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这就是推卸责任,转嫁风险。”同在广东团的全国人大代表李秉记这样呼应易凤娇代表的发言。

  目前,我国人口流动频繁,“人户分离”现象很普遍,大多数证明事项其实已经超出了居委会的职权和能力范畴,也为流动人口增加了办事成本。

  对此,易凤娇代表建议,国家应依法清理、精简各类证明;严格规范,以清单制固定佐证事项,让居民一目了然;尽快打破信息壁垒,实现不同政府部门之间的数据联通。

  而在李秉记代表看来,国家有“伪造文书”相关法律规定,为何不能通过居民以法律宣誓的形式来代替证明?“一旦发现有人伪造文书,就依据法律严惩,让公民内心培养出对法律的敬畏之心。”(记者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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