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利用住房公积金发放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利用住房公积金发放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相关业务会计核算办法》的要求,该中心组织技术力量对业务系统会计核算模块进行软件改造,协调7家住房公积金业务金融受托银行同步做好相应银行端系统改造工作,完成了系统开发、联网测试和新旧系统启用切换工作,为厦门市开展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会计核算工作提供了技术保障。
严格规范操作稳妥推进试点工作
厦门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4部委下发的《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该市实际,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荐、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确定的程序,确定建行厦门市分行、工行厦门市分行为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承办银行。按规定分别与工行、建行厦门市分行签订了《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委托协议》,并开立委托贷款账户及代收委托贷款账户。
与此同时,中心对项目和借款人情况作了进一步考察,根据《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业务规范》等文件规定要求,对项目建设、市场、投融资偿还能力等情况以及借款人基本情况、财务状况、资信情况等有关情况进行了调研,对涉及项目贷款的相关单位有关情况进行了解,查找相关法规文件,联系相关部门,先后学习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文件、各项权证、抵押及解押的办理时限及程序,对于操作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