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今年以来,桂林市本着对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的原则,根据自治区分解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认真实施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基本做到了“随到随批”,促进了全市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按照“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70%”的政策要求,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加强督促检查,敦促全市各县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供应审批,发挥“绿色通道”作用,专项使用下达给各县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用地指标,确保了保障性住房用地“随到随批”。
2011年,桂林市住房用地计划供应总面积达374.58公顷,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小套型住房面积占住房用地计划总面积的75.6%。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供应61.91公顷,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房用地;全市商品住房用地计划供应312.67公顷,仅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就占到227.19公顷。截至6月30日,桂林市住房用地实际供应154.3185公顷,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实际供地108.95公顷,占住房用地总量70.6%;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安排新增用地1.846公顷,使用存量土地60.064公顷。
从计划完成情况看,全市住房用地计划供应实际完成41.2%。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上,荔浦、资源、灵川均超计划完成,完成率分别为172.61%、125.14%和106.98%;灵川、临桂、兴安廉租房用地实际供应超计划完成;荔浦、平乐、恭城经济适用房用地实际供应超计划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