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去年2月18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加快推进成品住房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随后又实施了国内首部强制性成品住房装修标准。根据计划,到2015年苏南城市中心城区新建住房中成品住房的比例达到60%以上,其他地区达到40%以上。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进展非常缓慢,还不足20%。
不过,扬州在眼下这个敏感时期,推出奖励政策,会不会是借此打救市的擦边球?“可以算笔账,一套100万元的房子,也就奖励几千元。这点钱能起到救市的作用?应该没什么用吧。”李强认为,扬州主要还是在落实省里对推广成品住房的政策,但详细情况他还要进一步了解。
有人质疑:根据规定,政府是可以给予购买成品住房的家庭一定的优惠,但也写得很清楚:购买的是第一套住房。但扬州出的政策却放宽了,没有提到“第一套”。这是否涉嫌违规呢?
对此,江苏省住建厅人士表示,政策是扬州本地出的,详细情况正在了解中,究竟只是落实成品房的推进工作,还是存在违规之处,要调查清楚之后才能做出判断。但是有一点态度非常明确:江苏仍然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不可能放松。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管局局长郭宏定昨天说,对扬州新政的详情和背景并不了解,目前南京楼市仍然执行现有的调控政策,没有听说会有变化。
权威说法
在扬州新政中,所涉补贴由财政支付。由此,也引发了争议:商品房开发与买卖是市场行为,用公共财政给买房人发补贴,这一做法是否合适?
众多争议声中,有人认为扬州只奖励从开发商手中购买的新建房,不奖励老百姓转让的二手房,这其实是给开发商送钱。对此,江苏省住建厅人士解释,成品房就是指新建房中的一种,鼓励大家购买成品住房,这本来就与二手房买卖搭不上边,不存在“只奖励开发商卖的房”的说法。
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顾大松表示,与一些地方政府为了鼓励某些产业发展而采取的减税政策不同,扬州新政采取的方式是直接给买房人现金奖励。这种“受益行政”行为目前并无法律规定,但显而易见的是,政府部门动用公共财政,对少数买房人进行补贴,有不公平之嫌。用所有人的钱来扶持少数人,在没有征得大多数人同意的情况下就出台政策,显得不妥,尽管这个扶持是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的。
就扬州新政事件而言,政府部门应当加强行政法律意识,作出涉及公众的行政行为时应当更加严谨。(金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