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尽管在这一问题上存在意见分歧,但多方意见均认为,征地制度改革显然仅是我国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一小块,而大系统的改革已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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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下一步土地改革的探讨也在此次《条例》制订中被讨论。
相关国土资源部官员也承认,从整个土地管理制度面临的问题来看,征收改革只是其中之一。目前的征地制度改革其实是被放到整个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大框架中进行的。但考虑到当前社会的突出矛盾,以及针对《土地管理法》的修改涉及利益群体太多,改革成本较大,因此最后决定先将土地征收问题单独出台《条例》。
不过他透露,针对整个土地管理制度及《土地管理法》的修订或将在接下来的时间中加速进行。
据了解,目前对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集中在三个方面,一个就是大农业战略下,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及政府土地收益的改革。第二方面,则是针对存量建设用地的改革。而第三个方面的重要内容,就是当前用地审批制度的改革。
由此来看,《条例》的修改实际上是第一个方面改革的前奏,而针对存量土地制度的改革,国土资源部前不久出台的《闲置土地管理办法》可以视作前奏。“针对存量土地这一块,要在法律上给它一个解决钥匙。会充分考虑利用政府投入,社会资金投入,产权人投入来共同解决这一问题。”
而审批制度改革则被认为跟当前国土资源部的管理效率息息相关。“最纠结的骑士旧事审批制度改革,很多问题都可以通过这个改革得到解决。”前述官员称。
每年,国土资源部通过指标控制的方式来对各地进行用地限制,对占用耕地指标的审批也成为国土资源部最为重要的管理职能之一。不过,从目前的审批结构来看,往往是对国土规划的管理充满弹性,各地经常随意更改规划。但对各地的年度用地计划却是刚性管理,这造成国土规划不严肃,而地方自主计划用地也充满限制不够灵活。
“现在的用地审批结构、土地规划计划结构现在有很大的问题。”上述官员称,下一步审批制度改革有可能在这上面突破以提高效率。(经济观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