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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住建厅官员:陕西限利令选特定区域试点

2012-10-31 10:07:52 来源:

  在楼市调控步入关键期之际,陕西省有关部门最近出台的一项政策在全国引发争议,这项政策因要求陕西省房价合理利润率控制在10%而被称之为“限利令”。对于这项“新政”,赞扬者有之,认为其不具可操作性者也大有人在。

  利润率测算之争

  近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陕西省物价局联合出台通知,其中要求将房价合理利润率控制在10%左右的内容引发热议。

  通知指出,陕西省各城市要划定区域并在媒体上公布各区域住房销售价格区间。按照土地成本、开发成本等项目,确定合理利润率并控制在10%左右,同时在广泛征求开发建设单位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各区域住房销售价格区间,引导商品住房价格满足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需求。

  一些业内人士并不看好这项“新政”,认为不具有可操作性。陕西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认为,地方政府的初衷是好的,但一些具体措施值得探讨,“首先是10%的利润率是否科学值得商榷,其次有没有一个科学的监控体系能确保开发商真正公布成本,操作起来是有一定困难的。”

  “限利令欲带动销量”

  针对社会舆论对陕西省“限利令”的关注与争议,陕西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张继刚说,出台这一政策主要出于三个考虑:规范开发商的定价行为,各城市分区域确定商品房价格区间后,开发商须结合项目的品质、地段等合理确定房价并向价格主管部门备案;让老百姓了解所在区域房价的大致范围;在近期房地产市场销量下滑的情况下,公布各地分区域房价区间,让一些刚需购房者了解本地房价的大致合理价格,促使他们作出购房决定,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带动房地产市场的销售。

  据张继刚介绍,这一房产新政正处于前期启动阶段,下一步将在陕西省部分城市选定特定区域进行试点。(编注:通知原文表述为,“请各地分区域测算住房项目成本并在媒体上公布各区域住房销售价格区间,备案价格应在公布的价格区间范围内。”)

  对于外界质疑的10%利润空间问题,张继刚说,这个利润空间是陕西省建设部门经过前期调查后得出的结果。

  记者了解到,2011年底陕西省建设部门在全省各设区市进行了一次典型房地产项目成本利润率调查,共抽取了全省21个房地产项目进行成本核算,结果显示其销售利润率均在10%左右。

  “做事总比光说好。”张继刚说。陕西省此次推出的新政策是在全国房地产宏观调控背景下地方调控措施的一次尝试,并非如外界理解的是对房地产市场的干预和管制。

  “还存在一些执行难点”

  对于此次推出的新政,当地一些开发商认为,将对部分区域的房地产项目利润造成影响,迫使部分开发商压缩成本以确保利润,可能影响到部分项目的质量和品质。

  西安一家全国大品牌开发商负责人认为,陕西省出台的“限利令”对部分区域的房地产项目利润可能会有所影响,如西安市的曲江区域商品房房价高,品质也好,这一区域的销售利润率平均在20%以上。如果政府将利润率控制在10%以内,“会极大影响该区域的房地产开发热度”。

  这位负责人认为,如果项目的整体利润率被人为限制,不排除有开发商可能通过在其他环节减少成本来加以应对。

  一些开发商对陕西省的“限利令”如何执行也表示疑虑。对此,张继刚说,这项新政策在下一步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难点,例如在测算成本时如何合理确定样本项目的问题,“而最重要的问题则是如何合理确定一个区域的房价区间,因为一个区域内存在不同品质和定位的项目,如何让有关部门确定的房价区间能够体现区域的真实房价水平,需要在实践中逐步摸索。”(东方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