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还将建设富有西部特色的旅游产品体系。适应现代旅游需求和发展趋势,发展特色旅游产品,推进旅游要素转型升级。围绕彰显华夏文明渊源,大力发展华夏子孙“寻根”旅游、红色文化旅游、宗教文化旅游、古村古镇文化旅游、黄河及黄土民俗文化旅游、边塞风光文化旅游。促进旅游与农业、工业、林业、水利、体育等相关产业和行业融合互动,加快发展农业观光、森林生态、河溪漂流、温泉养生、体育健身等休闲体验性旅游。推进旅游与文化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地域特色鲜明的旅游文化品牌,每个县(市、区)培育发展至少一个以上的旅游文化品牌项目。大力培育会展旅游、商务旅游,有序发展自驾车观光游、特色房车游、高尔夫旅游。加快地域特色浓郁的旅游商品研发创新,建设全国性旅游商品生产基地。在大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建设一批特色突出的旅游商业街、美食街、文化演艺街,形成一批国际旅游品牌,引领陕西旅游走向世界。
加强国内外旅游机构合作构筑跨国界、跨地区的旅游营销网络
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也是我省建成旅游强省的关键。坚持“政府主导、企业跟进、整合资金、捆绑促销”原则,在主要客源国、客源地和有潜力的地方,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有影响、有特点、有效果的宣传推介活动。精心创作集中展现各精品旅游景区风貌的广告片,选择国内外知名媒体进行持续性宣传。印制和投放10个语种、覆盖25个主要客源国和地区的旅游宣传品,邀请主要客源地国家和地区知名媒体来陕进行旅游考察、采访和报道。省属新闻媒体要开设陕西旅游专栏、专题和电视频道,在报刊、网站显著位置和电视黄金时段开展旅游公益宣传。各地要在机场、车站、城市中心广场、大型购物中心、主干道等游客集散地设置旅游品牌广告,纳入相关市政、路政规划。各涉外部门要利用自身优势和渠道积极参与旅游宣传。策划并推出一批标志性重大旅游节庆活动品牌,创造“亮点”、“热点”吸引和招揽海内外游客。加强与国内外各类旅游机构的合作,构筑跨国界、跨地区的旅游营销网络。
到“十二五”末年收入超过50亿元的大型旅游集团达2-3个
我省还将培育壮大骨干企业。支持省内外有实力的大企业进入旅游业发展,通过兼并重组、强强联合、产业链扩张实现旅游要素集聚,培育形成一批新型龙头旅游企业。大力发展以开发休闲度假旅游、会展商务旅游、森林生态旅游、河溪漂流旅游等特色化产品的专业性公司,努力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专业性旅游集团。鼓励有条件的旅行社通过资源整合、连锁经营、统购分销,构筑全国性大型旅行社集团,努力跻身全国旅行社百强。推动旅游酒店向集团化方向发展,通过资产管理和资本运作,发展一批国际化、网络化、品牌化的酒店经营管理集团。到“十二五”末,年收入超过50亿元的大型旅游集团达到2-3个,年收入超过10亿元的专业性旅游集团8-10个。
将旅游城市建设成为最适合人类生活和居住的美好家园
加强旅游景点周边环境和秩序整治。进一步健全旅游监管体系,加强监管部门的联合执法,取缔非法旅游经营活动,严厉打击虚假广告、强买强卖、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欺诈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健全旅游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游客投诉。加快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旅游服务标准体系和旅游诚信体系,推进旅游服务标准化和国际质量认证,开展诚信旅游创建活动,努力建设世界一流的旅游消费环境。要把优化旅游环境与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将主要旅游城市建设成为最适合人类生活和居住的美好家园。(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