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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漫香郡"售楼员帮购房人办假居住证 获刑5年

2013-05-21 16:37:08 来源:

  他们承认,假证就是花钱找办假证的人制作的,钱款流向也都只到了他们三个人的腰包。由于售楼人员流动量大,很多介入事件的置业顾问出事后纷纷辞职,众多被清退房屋的买房人拒不承认曾给顾问好处费办假证,因此侦查很难开展下去。

  2、假证如何蒙混过关?

  区住建部门只做形式审查

  检察官贾淼表示,从审查起诉阶段到庭审阶段,检方一直想要查明这些假证是如何蒙混过关的。最后根据一系列证据发现,办理购房手续要经过大兴当地住建部门、北京市住建委两级审查。

  在第一环节把关的大兴当地住建部门称,其只做形式审查,比如看看证件编号有几位数、组合方式等,通过此环节后就能顺利办成网签。此外,目前并没有规定区县住建部门是该做形式审查还是实体审查,因此很难认定相关部门的责任。

  3、购房人有无行贿责任?

  行为意图不明显不好认定

  本案承办法官解文静表示,本案中之所以没有追究购房人的行贿责任,其中一个原因是检察院一方并没有提起公诉,作为法院不告不理,另外一个关键原因就是从现有证据看,买房人给售楼员塞钱时的行为意图不明显,很多人都不知道售楼员怎么给他们办成的购房资格,所以不好进行认定。

  检察官贾淼介绍,开发商向这部分购房人一一提出解除合同时,引发他们的激烈反弹,这部分购房人还为此到位于闹市区的开发商办公地点表达意见,直到公安部门介入调查此案,才发现问题发生在售楼员身上。

  ■ 善后

  法院支持解除购房合同

  事发后,北京市住建委曾于2012年5月7日向当事楼盘开发商发函,令其限期内补充真实材料。

  同年6月8日,住建委下发通知书,认为情形严重违规,购房人违背了其签署的购房承诺书中,关于“遵守限购政策规定,提交的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的承诺,要求该公司与相关购房人解除购房合同、注销网签,并做好购房人的接待、解释工作。

  目前,部分购房人与开发商之间,就购房合同的民事官司也在大兴法院审理。今年1月18日,大兴法院已经一审判决了第一起案例,一审判决购房人聂先生败诉,之后他提出上诉。

  聂先生称,“所谓的工作居住证,我看都没看过。”他说,当时给钱让售楼员帮忙解决购房资格问题,但并不清楚具体是怎么办的。

  法院一审审理认为,聂先生在购房承诺书中,已承诺购房材料真实有效,如违反限购政策责任自担,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而聂先生现在持有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被查出属于无效证件,违反了限购政策及购房承诺书中约定。

  因此开发商请求解除购房合同的诉讼请求,法院应予以支持。(新京报)

编辑:苏春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