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进一步强化监管协作。以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市场公平竞争为原则,加强各有关部门与上海市政府的协同,提高维护经济社会安全的服务保障能力。试验区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严格实施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加强海关、质检、工商、税务、外汇等管理部门的协作。加快完善一体化监管方式,推进组建统一高效的口岸监管机构。探索试验区统一电子围网管理,建立风险可控的海关监管机制。
(二)探索与试验区相配套的税收政策。
4.实施促进投资的税收政策。注册在试验区内的企业或个人股东,因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重组行为而产生的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缴纳所得税。对试验区内企业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企业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奖励,实行已在中关村等地区试点的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分期纳税政策。
5.实施促进贸易的税收政策。将试验区内注册的融资租赁企业或金融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纳入融资租赁出口退税试点范围。对试验区内注册的国内租赁公司或租赁公司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购买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并租赁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飞机,享受相关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对设在试验区内的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销往内地的货物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根据企业申请,试行对该内销货物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的政策。在现行政策框架下,对试验区内生产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进口所需的机器、设备等货物予以免税,但生活性服务业等企业进口的货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的货物除外。完善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适时研究扩大启运地、承运企业和运输工具等试点范围。
此外,在符合税制改革方向和国际惯例,以及不导致利润转移和税基侵蚀的前提下,积极研究完善适应境外股权投资和离岸业务发展的税收政策。
四、扎实做好组织实施
国务院统筹领导和协调试验区推进工作。上海市要精心组织实施,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根据《方案》明确的目标定位和先行先试任务,按照“成熟的可先做,再逐步完善”的要求,形成可操作的具体计划,抓紧推进实施,并在推进过程中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国务院请示报告。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积极做好协调配合、指导评估等工作,共同推进相关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把试验区建设好、管理好。“地王”连出,再次引起监管层的重拳整治。
9月25日,国土部召集13个省份和16个城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人召开座谈会。
座谈会上,国土部副部长胡存智表示,从理论上说,国土部设计的防范地价异常的应对措施,可以有效防止绝大多数“地王”的产生,只要认识到位,措施到位,控制好投放节奏,今年的“地王”大都可以避免。
胡存智要求,供需紧张的一线城市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平抑地价,务必做到年内不再出“地王”。
本报记者获悉,自2011年以来,国土部以通知、座谈会连续6次向地方喊话,要求严防“地王”,但从实际效果看来,“地王”似乎并不因国土部的喊话而消失殆尽。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地方国土系统的人士介绍,地方国土系统在控“地王”上很被动,一方面土地征转的成本逐渐提高,再加上地方财政的压力,再就是招拍挂下,地块价格由市场决定,很难管控。
警醒“地王”
胡存智表示,前8月,全国房地产用地公告量同比增加25%,住宅用地公告量增加22.7%,均为近年来较高增幅;全国房地产用地供应同比增加34.4%,增长较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