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对神木“房姐”龚爱爱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龚爱爱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龚爱爱当庭未表示是否上诉。(央视新闻)
2013-09-29 10:49:37
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对神木“房姐”龚爱爱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龚爱爱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龚爱爱当庭未表示是否上诉。(央视新闻)
9月29日上午10时,靖边县人民法院将公开宣判被告人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被告人张新堂伪造国家机关证件,被告人张和平、张志华玩忽职守和被告人王红霞、贺亚玲玩忽职守四案。 记者电话联系到了龚爱爱...
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24日公开审理神木“房姐”龚爱爱一案中,因“无关房事”而引发舆论关注。27日,陕西榆林市官方向中新网记者表示,经对龚爱爱购房及资金来源的调查,未发现起诉罪名以外...
9月24日,陕西“房姐”龚爱爱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在陕西靖边县公开审理。龚爱爱在庭审中自称是无业人员,曾任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神木农商行)副行长,已离职。记者调查发...
9月24日,陕西“房姐”龚爱爱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在陕西靖边县公开审理。龚爱爱在庭审中自称是无业人员,曾任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神木农商行)副行长,已离职。记者调查发现...
昨日上午8点30分,陕西“房姐”龚爱爱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在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8时30分,榆林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房姐”龚爱爱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一案。法庭上,控辩双方就“房姐”龚爱爱持有3个假户口本及身份证,且虚假身份名下拥有多套房产的事实,应...
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在法庭上称,2005年,被告人龚爱爱在北京市北辰绿色家园购房时认识售楼人员张某(另案处理),张某称购房可带北京户口。之后龚爱爱给了张某30万元用于为本人及女儿李某购买北京户口,后张某通过他人为龚爱爱和其女儿办理了两个北京户口并交给龚爱爱。...
9月24日,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就公诉机关指控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犯罪事实进行开庭审理。同日审理的还有王红霞、贺亚玲、张和平、张志华等4人涉嫌玩忽职守案,以及张新堂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 ...
今天(9月24日)上午,榆林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房姐”龚爱爱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一案。龚爱爱在法庭上否认自己犯罪,辩护人也为龚爱爱做了无罪辩护,该案将择日宣判。 检方认为,被告...
陕西靖边县人民法院9月18日发布公告称,定于9月24日上午8时30分,在该院二楼审判庭公开审理被告人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此前,龚爱爱曾被查出在陕西、北京拥有多个户口,并在京拥有41套房产共计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