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产家居  »  房产  »  房产资讯

房姐案涉案4民警各获刑1年 4人当庭表示上诉

房姐案涉案4民警各获刑1年 4人当庭表示上诉

2013-09-30 09:41:54

  昨日上午,靖边县人民法院对“房姐”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公开宣判,判处龚爱爱有期徒刑3年。龚爱爱未当庭提起上诉。

  案情 两次故意办假户口买房

  靖边县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龚爱爱在已有合法户籍和身份证的情况下,2005年在北京购房时付款30万元通过售楼人员为本人及其女儿购买北京市户籍。2006年8、9月份,被告人龚爱爱让时任神木县公安局政委的何生发(已死亡)给她重新办理户籍。张新堂在山西省临县公安局克虎镇派出所以补录户籍的方式为龚爱爱办理了名为龚仙霞的假户籍,后把该户口迁往陕西省神木县神木镇并办理了名为“龚仙霞”的假身份证。2009年至2012年,龚爱爱先后使用该身份证办理了两套房子的房产证并进行了神木县艾丽莎购物有限公司和神木县正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登记,该户籍信息于2013年1月19日被神木县公安局注销。

  2008年10、11月份,被告人龚爱爱让何生发再次给她办理一个名为“龚爱爱”的户籍。何生发指使本局民警张新堂(另案处理)为龚爱爱办理假户籍,张又通过他人找到了山西省兴县公安局维嘉滩派出所为龚爱爱办理了假户籍,后将该假户籍迁入神木县大柳塔派出所,并办理了与其原来真实的身份证号码不同的“龚爱爱”的居民身份证。该户籍信息已于2012年1月6日被神木县公安局发现重户后注销,但龚爱爱的身份证未被收回,后龚爱爱又用该身份办理了一处房产的产权证。

  定罪 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

  法院认为,被告人龚爱爱在明知其有合法户籍的情况下,仍然提供虚假信息,通过公安人员为其在山西省办理了两个内容虚假的户籍,进而将该假户籍迁移至神木县神木镇和大柳塔镇,并办理了身份证。龚爱爱又借在北京购买房产之机,提供虚假户籍信息,通过他人非法购买北京户籍。龚爱爱多次伪造、买卖户籍等身份证明,其行为破坏了国家户籍管理制度,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已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靖边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为“房姐”办假户口民警被判刑1年

  本报榆林讯 昨日上午,靖边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新堂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公开宣判,判处张新堂有期徒刑1年。

  靖边县法院认定,被告人张新堂身为公安干警,受他人指使,在山西积极活动为被告人龚爱爱办理假户籍,严重扰乱了国家户籍管理秩序,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据此判处张新堂有期徒刑1年。宣判后,被告人张新堂当庭表示上诉。

  昨日下午,靖边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和平、张志华玩忽职守案和被告人王红霞、贺亚玲玩忽职守案分别进行公开宣判。

  靖边县法院认定,两案中被告人张和平、张志华和被告人王红霞、贺亚玲身为公安干警,且都在办理龚爱爱假户籍迁入和上户过程中,不认真审查,在该户籍材料不全的情况下,通过了对龚爱爱假户籍的审查,严重扰乱了国家户籍管理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均已构成玩忽职守罪。

  据此,靖边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被告人张和平、张志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判处被告人贺亚玲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鉴于被告人王红霞在案发前主动注销了龚爱爱的假户籍,犯罪情节轻微,对其免于刑事处罚。

  宣判后,被告人张和平、张志华当庭表示上诉,被告人贺亚玲当庭表示上诉,被告人王红霞表示不上诉。(西安晚报)

  • 相关阅读
  • 陕西“房姐”案宣判 龚爱爱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

    29日上午,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房姐”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判处龚爱爱有期徒刑3年。(靖边宣传部供图)  中新网9月29日电 今天上午,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ld...

    时间:09-30
  • 镇安:民警入村查安全 被骗女孩得回家

      商洛日报讯(邢光银)近日,被拐骗的山西女孩菊花(化名),在镇安县公安局木王派出所民警的帮助下,终于联系上她的父母,一家人踏上回家的路。  9月11日10时许,镇安县公安局木王派出所民警在该镇一村庄开展安全检...

    时间:09-30
  • 为陕西房姐联系办假户口民警获刑一年

      9月29日上午,靖边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新堂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公开宣判。  靖边县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张新堂身为公安干警,受他人指使,在山西积极活动为被告人龚爱爱办理假户籍,严重扰乱了国家户籍管理秩序...

    时间:09-29
  • 房姐龚爱爱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

      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对神木“房姐”龚爱爱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龚爱爱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龚爱爱当庭未表示是否上诉。(央视新闻)...

    时间:09-29
  • “房姐”龚爱爱案29日宣判 检方曾建议2年半至3年

      9月29日上午10时,靖边县人民法院将公开宣判被告人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被告人张新堂伪造国家机关证件,被告人张和平、张志华玩忽职守和被告人王红霞、贺亚玲玩忽职守四案。  记者电话联系到了龚爱爱...

    时间:09-27
  • “房姐”案专案组:“不涉房”因未发现犯罪线索

      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24日公开审理神木“房姐”龚爱爱一案中,因“无关房事”而引发舆论关注。27日,陕西榆林市官方向中新网记者表示,经对龚爱爱购房及资金来源的调查,未发现起诉罪名以外...

    时间:09-27
  • 陕西房姐龚爱爱仍为银行股东 传其年分红数千万

      9月24日,陕西“房姐”龚爱爱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在陕西靖边县公开审理。龚爱爱在庭审中自称是无业人员,曾任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神木农商行)副行长,已离职。记者调查发...

    时间:09-26
  • "房姐"龚爱爱仍为神木农商行股东 传其年分红数千万

      9月24日,陕西“房姐”龚爱爱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在陕西靖边县公开审理。龚爱爱在庭审中自称是无业人员,曾任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神木农商行)副行长,已离职。记者调查发现...

    时间:09-26
  • 房姐案未涉房 辩护人称财富合法勿仇富

    昨日上午8点30分,陕西“房姐”龚爱爱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在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时间:09-26
  • “房姐”被查在京有41套房办多个假户口

      陕西靖边县人民法院9月18日发布公告称,定于9月24日上午8时30分,在该院二楼审判庭公开审理被告人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此前,龚爱爱曾被查出在陕西、北京拥有多个户口,并在京拥有41套房产共计966...

    时间:09-24
免责声明:本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转载图片、文字之类版权申明,本网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