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9月23日电 (记者 曾鼐)为让急危重患者能“第一时间”获得救治,北京将立法加强院前与院内急救衔接,建立绿色通道,确保急危重病患能在抵达医院后迅速获得救治。
23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草案修改稿)》。此次修改稿明确了院前急救的“基本公共服务”属性,专门增设单章,细化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新增了及时抢救急危重症、提高院前医疗急救从业人员待遇等规定。
北京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会主任委员孙世超在当天会上说,目前本市存在急诊资源布局不够完善、各大综合医院急诊室病人就诊分流转出通道不畅、大量急诊资源被非急诊患者占用等问题,使院前与院内衔接不畅,真正的急危重病人难以及时入院诊治。
根据此版修改稿,特别增加了加强院前与院内急救衔接的内容。明确规定,由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救治急危重患者院前与院内衔接的绿色通道标准,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的调度平台对符合绿色通道标准的,应当协调院内医疗急救机构开通绿色通道。
北京也鼓励社区医生参与急救服务。孙世超表示,社区医生是距离患者最近的医护人员,应充分发挥社区医生能快速到达患者身边的优势,为此,草案修改稿中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医生纳入急救服务体系。
根据草案修改稿,在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职责中明确规定了“组织协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与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对于院前医疗急救调度人员的职责,新增规定,“在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到达现场前,可以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按照就近原则协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先行指派社区医生对患者进行应急处置服务”。
此外,草案修改稿强调,要“加强对院前医疗急救从业人员的职业保护”。草案新增规定,“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其待遇水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