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24券网”曾在上海被消费者投诉。据媒体报道,今年1月王小姐在“24券”团购网上团购了某餐厅的餐饮代金券,有效期到2月底。但王小姐前去该餐厅消费的时候,被餐厅告知因为没有收到钱,所以该代金券无法使用。而王小姐回家后致电“24券”客服电话要求退款,客服人员却表示,退款只能退到王小姐在“24券”的账户上,无法退还到王小姐的银行卡上。
据当地媒体报道,“24券网”客服人员称,按公司规定,顾客团购后72小时之后确实无法退还到王小姐的银行卡中,只能退还到“24券”账户中。媒体就此认为24券网的这种做法严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公平交易准则。
后来经过协调,“24券”团购网已经为王小姐办理了全额退款。
团购要先评估风险
记者就团购纠纷中的法律问题,采访了著名打假维权人王海。王海告诉记者,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团购网站规定的退款只能打到网站账户上,属于单方制定的无效格式合同,是“霸王条款”。消费者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到工商部门投诉举报,也可到法院打官司。
王海指出,目前团购网站存在的种种纠纷,有的属于合同违约行为,有的则属于消费欺诈行为。比如消费者在网站上参加了名牌手表的团购,实际买到的却是假名表,这肯定是一种欺诈行为,商家应该予以双倍赔偿。又比如,消费者团购了餐厅的套餐,但因为网站和餐厅没有沟通好,超出了餐厅的实际接待能力,导致后来的顾客被餐厅拒绝,这就属于合同违约,消费者可以要求网站赔偿相应损失。
“不能为了贪便宜就随便参加团购,”王海提醒道,消费者团购前,最好要先评估一下团购活动的风险,对团购网站的经营状况有所了解。如果大量团购,应先到电信局的网站或者工商局网站,查询网站的注册信息,看其有没有相应的资信和能力。
异地团购更需小心
王海还建议消费者尽量不要参与异地团购。“维权成本很高,因为电子商务没有票据,消费者需要对网页进行公证保存,做一次公证可能就要花费千元以上,加上往返异地的交通费用,维权费用就更高了。”许多消费者也是因为参与的团购消费金额较低,即使遇到不公正的对待,也因维权成本太高,而放弃了正当的维权。
东城法院民事法庭的法官赵婧雪审理过团购纠纷案件,她也提醒消费者要先考察一番再参加活动。“应尽量选择知名度高、口碑好的大企业的团购活动,正规团购网站所提供的服务比小网站更有保障。”必要时,消费者需要保留相应的凭证,即对交易的网页页面进行保存。如果在诉讼中被告认可这种证据,也可不用经过公证。
“其次,消费者对于所要团购的产品不能只关注外表,更要考察商家是否有对于产品的详细信息的描述,若商家对于产品信息含糊其辞,交代不清则应该提高警惕。”赵婧雪法官认为。
法官还指出,消费者在团购时应仔细分析团购力度和优惠度。有些网站虽然打着团购的旗号,而且折扣诱人,但这里面还藏着许多猫腻,最常见的就是拉高商品单价,再进行打折,如此团购后的价格,很可能实际并未比该商品的原价低,甚至还有可能比商场、专卖店的折扣小。(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