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下发《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十二五”期间全社会研发经费达到GDP的2.2%,并确立企业技术创新地位。值得关注的是,《意见》还专门强调,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专家建议,扶持科技型企业,需要对传统金融工具进行革新,并大胆采用多种新型金融工具,服务科技型尤其是中小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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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前历经30多次修改
早在2010年6月举行的两院院士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就在“切实加强和改进科技工作”中首次明确,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有力体制保障。
2011年5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着重指出,科技经济“两张皮”问题没有真正解决,宏观科技决策机制和组织结构不合理,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还没有充分调动起来等。
随后,一系列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调研、座谈拉开帷幕。
去年6月,科技部在南京、无锡、苏州、安徽等地进行初步调研。随后,由科技部、工信部等19个部门及江苏、北京两个省市,正式组成科技体制改革和国家创新体系建设调研及文件起草小组。经过多次座谈会和更为密集广泛的调研,起草工作正式开始。在一年的时间里,调研及文件起草小组成员单位提交了43份、合计120万字的调研报告。
经过5轮较大范围的征求意见、30多次修改完善,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纲领性文件终于面世。记者注意到,《意见》分为8部分21条分项60多个任务,不过多是纲领性表述,并未具有可操作性。
“中央文件只是一个政策方向,真正的考验是在《意见》出台后。”参与《意见》起草和制定的科技部创新体系建设办公室主任徐建国向媒体表示,针对每个任务会出台具体措施并明确了牵头部门,涉及到50多个部门,其中科技部牵头的有一半以上。
《意见》指出,目前我国科技体制仍然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没有真正确立,科技与经济结合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关键技术自给率较低等问题。“这些问题已成为制约科技创新的重要因素,影响我国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徐建国透露,“本次酝酿科技体制改革从一开始就是问题导向,聚焦制约科技创新的突出问题,回应科技界的期待和诉求,然后提出可操作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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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经费是重点解决方向
《意见》中特别强调,要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并建立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不过,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副院长赵弘表示,目前科研活动还是以院所和高校为主。为了满足政府鼓励企业创新的要求,这些机构在形式上把企业加进来,但是实际科研活动组织过程当中依然没有改变院所和高校操控创新的地位,企业成为一种满足形式上的点缀。
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不足一直在拉全社会科研经费占比的“后腿”。《意见》明确,“十二五”时期,我国科技体制改革要逐步确立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全社会研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2%,大中型工业企业平均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提高到1.5%,行业领军企业逐步实现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与国际同类先进企业相当。《意见》要求到2020年这一比例提高至2.5%。
然而,跟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科技研发经费在GDP占比一直较低。数据显示,1995年以来,我国政府科技拨款占GDP比重的平均水平仅维持在0.6%左右。国际上普遍认为政府科技投入占GDP的比重低于1%的国家属于缺乏创新能力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