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N是1983年由德国、美国和日本的三个非盈利机构以跨国合作的方式成立的联机检索系统。这三个机构分别为德国莱布尼茨学会卡尔斯鲁厄专业信息中心(FIZ Karlsruhe)、美国化学学会化学文摘社(CAS)及日本科技情报中心(JICST)。STN在全球设有三个服务中心,分别设在德国卡尔斯鲁厄、美国哥伦比亚和日本东京。用户只要与其中一个服务中心的主机联机,就可实现对三家主机的同时访问,这是一个真正的国际性科技信息检索系统,1986年全面对外服务。
与Dialog系统不同,STN是纯粹的科技信息系统,其用户对象主要是科技人员和知识产权人员。目前该系统有220多个数据库,数据库内容涉及化学、工程、生命科学、生物技术、专利、数学、物理等各基础学科领域和综合技术应用领域,每个数据库都是本专业领域内的权威数据库。与Dialog系统纯商业化运营不同,STN系统采用的是半商业化运营模式,除了自身的营收之外,每年都会得到德国政府和日本政府的部分资助。
建设适合我国国情的科技信息联机检索系统
经过几代人的共同努力,我国科技信息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由弱变强,已经颇具规模。在系统开发方面,我国多家科研机构已经在海量数据检索系统研发方面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在资源建设方面,2000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NSTL),它是由理、工、农、医等领域的科技信息服务机构组成,面向全国的共建共享科技信息资源联合体。在数据深度加工标引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分别于2000年和2003年相继启动了中国中药专利文献深度加工标引和中国化学药专利文献深度加工标引等项目。在市场化探索方面,1997年中国第一家专业科技文献服务公司——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后清华同方、重庆维普公司等一批科技信息服务企业相继成立。
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与美国、日本、欧盟相比,我国科技信息事业无论是在信息资源建设、加工深度与开发力度、技术水平和技术手段、人才培养方面,还是在服务规模、事业规模方面都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迄今为止,我国尚无一套能与上述三大国际联机检索系统相当的科技信息联机检索系统。如果我们不采取措施迎头赶上,这种差距有可能进一步拉大。我们要充分借鉴国外的发展经验,结合我国科技信息管理的实际,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科技信息工作机制和联机检索系统。
一是建立健全科技信息收藏、传播和共享的长效机制。从国外的经验来看,一个庞大的科技信息系统并非一蹴而就,而是要经过政府各部门的长期努力和通力合作。近年来,我国科技投入快速增长,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的科研活动是生产大量科技信息的主体,也是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的重点内容。要进行系统规划和长期安排,进一步完善科技信息收藏、传播、共享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明确科技信息工作的管理机制、职责任务和工作程序,把科技信息的开放共享作为政府科技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二是加强重点科技领域信息资源深度加工工作。数据质量是信息系统的生命,与非深加工的原始数据相比,经过人工深度加工标引的数据质量更好,信息的查全率和查准率可以得到明显的提高。这也是CA-plus、DWPI等深加工数据库虽然价格不菲,但仍然是跨国公司、专利局审查员等用户首选工具的原因。在深加工数据库开发建设方面,我们应该采取引进与开发并举的策略。一方面积极引进国外知名的数据库资源,另一方面要集中资源优先建设一批对国民经济和科技发展有重大支撑作用的深加工数据库,例如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信息深加工数据库。同时还要把我们自主开发的科学数据库与国际科学数据库接轨,努力进入国际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