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注意力已经被电视、电脑和移动设备3个荧光屏所牵动。”高群耀说,这带来了IT、互联网、电信和传媒4个原本独立产业奇迹般地融合。
海量的数据带动整个IT产业向移动客户端延伸,赋予碎片化时间利用价值。高群耀说,人们使用手机已经多于牙刷,在一定程度上手机已经成为人的“数字器官”。美国网络杂志《60秒营销者》一项调研数据显示,65%的人宁可分享牙刷也不愿分享手机,每部手机上至少有50个应用程序,其中36%用于游戏,25%用于社交。
“我们都是数据的参与者,传统主流媒体已经不再是主流。” 高群耀认为,“一对多”的大广播模式已经由“多对多”的自传播模式取代。
吕岩梅认为,大数据预示着智慧产业化和产业智慧化时代的到来,“大数据时代的视听服务会更加凸显对人本身价值的契合和追求”。刘长乐认为,大数据使人类越来越接近智慧本身,“传媒要做大数据的智慧驾驭者”。
“人人都烧饭,厨师还是个行当!”
“现在人人都是传媒了。”高群耀笑道,“人人都烧饭,但厨师还是个行当!”高群耀借此比喻能提供优质内容产品的媒体,会有更好的市场。
新华网研究室主任孟庆梅在对大数据时代的媒介生态的分析中认为,网络信息的爆发式增长,对媒体的信息加工处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谁更有能力消化大数据时代的信息资源,谁就将在媒体格局中占据主导地位。
“传统主流媒体在信息的质量上依旧是主流。”胡正荣说。他和高群耀有同样的判断:纸质媒体的前景不乐观在于生产方式落后,而在快餐新闻中,内容本身依旧前景广阔。
“定制化、个性化信息服务成为主流。”孟庆梅说,“中国的个性化信息服务尚处于粗浅阶段。”
王国庆认为,大数据的战略意义,在于掌握庞大数据信息的同时,提高数据的加工能力,实现数据的增值,“数据被赋予了背景就是信息,能提炼出规律就成为知识,借助于各种工具在分析的基础上提供正确的决策就成了资源。”
吕岩梅提醒说,传媒和互联网企业在提高竞争力的过程中,一定要处理好数据开发与维护信息安全、保护个人隐私的关系,建立公认、公平、共治的行业规则,有效减弱甚至抵消隐私数据的采集造成的影响。
“数据既是资源也是工具,它意在促进理解,但很可能导致误解。”刘长乐说,如果大数据是一匹野马,今天已经到了将其绳之以“法”的时候。有人提出要将大数据关进制度和法律的笼子。他认为,技术不断冲击并突破原有底线,而法律总是在滞后中追赶技术。
“未来不仅需要技术的拦截,还必须建立起一套对大数据的合理搜集和使用法则。”在刘长乐看来,作为第四种力量的传媒,也将是拴住大数据这匹“野马”的关键,传媒应该起到监督数据合理挖掘与使用的作用,同时推进立法进程,以弥补现有空白。“大数据没有温度,但是传媒有能力赋予其温度。”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