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媒体报道,16年前,台电曾与朝鲜签订运送核废料的计划合约书,后因故计划生变,朝鲜为此跨海赴台通过“工程会”与台电进行调解破裂,由于始终等不到台电的回应,朝鲜委托律师蔡慧玲,拟向台电求偿3亿元新台币。蔡慧玲律师表示,最近几天,朝鲜将会派代表来台开会作最后确定,再决定诉讼标的的求偿范围与金额。
蔡慧玲律师说,正式向台北地院递状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时间,还不会那么快,如有进一步决定,将会通知媒体到场采访。
台电是在85年登报公开寻找存放低放射性的核废料地点,双方通过中间人牵线,同年10月,由“朝鲜孝诚贸易总会社”代表朝鲜政府向台电提出意向书、报价及计划书;隔月朝鲜派代表到台湾与台电人员协商,台电事后派员到朝鲜洽谈,还到预定存放核废料的平山处置场会勘,86年初,双方签下“台电公司低放射性废弃物运送及最终处置计划合约书”。蔡律师说,根据合约第1阶段规定,承包商将负责运送6万桶废料到平山处置场,合约价款为7566万美元;合约的第2阶段则规定,在合约结束后,承包商可再运送最多14万桶核废料,总价为1亿5000余万美元。
台电回应该案是与朝鲜洽商运送低放射性固化废料进行最终处置,但双方在推动上有所争议,致计划未能执行,契约未生效且已逾合约效期,因为合约没有生效,台电没有所谓违不违约问题。
台电说,该公司于86年1月11日与朝鲜政府国际商务机构签约,预定运送台电公司6万桶低放射性固化废料至朝鲜。朝鲜利用平山旧有的两个煤矿坑道要作当最终处置场;签约前,台电派人前往履勘,但合约要件之一是“朝鲜方面要有输入许可,台电要有输出许可”,而且要“符合双方法律要件(东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