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
本报记者走访发现,西安市4家执法停车场仍在收费。对此,停车场、物价部门和交警部门,三方说法各执一词,记者从而梳理出执法停车场依旧在收费背后的乱象。
9月27日
记者跟随被扣车车主丁先生取车,遭遇“非交不可”的尴尬,丁先生分别求助110、交警和物价局,但执法停车场停车是否不用缴纳费用,各方依旧没有给出明确说法。
9月28日
在连续报道的推动下,西安市物价局明确表示,执法停车费用应由交警、城管、交通等有查扣职能的部门承担,而并非车主承担。
10月10日
西安市物价局网站回应本报发出公告,执法停车场立即停止向车主收费,并建议保管费用采取政府招标采购、协商竞价、购买服务的方式,选择执法专用停车场或由政府直接设立执法专用停车场免费停放。
10月11日
记者走访停车场发现仍在收费,报道配发评论《执法停车费应迅速纳入财政预算》。
10月13日
西安市政府办公厅回应本报报道,若违规乱收费,停车场将被追责。明确属于强制查封、扣押的,由行政机关承担停车费。要求对扣押车辆先登记后放行,等市政府出台新的收费管理办法后再处理。(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