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四川川大华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家生产的芦笋片2002年进入市场,用于癌症的辅助性治疗。该药品出厂价仅为15.5元,但在各地的招标价格却高得惊人,其在黑龙江、湖北、河南的中标价格分别是160元、133元和107元。在湖南,该药品进入了该省医保目录,湖南省药品招标采购部门为其设定的价格为136元;该药品进入医院后,其售价则达到了213元。
据媒体报道,湖南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对此作出了解释,认为由于没有市场零售药店价格进行参考,只能参照周边省市的价格作出政府指导价,从而导致定价偏高。
药品价格究竟该如何制定,业内多年来一直存在争议。
今年6月10日,国家发改委发出《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按照这个文件,今后在药品定价方面,政府将设定药品应有的成本价,避免企业乱报价,最终影响药品出厂价。
在业内人士看来,如果物价部门能够真正掌握企业的成本并严格监督企业涨价行为,药价问题将能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但物价部门如何能够真正了解企业的真实成本,真正核实众多药品的价格信息,将会是不小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