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村民向《法治周末》记者提供的一份一百多位村民签名上访的材料显示,高的说法与村民的说法大相径庭。村民黄虎堂说,“这是根本没有的事。按程序,征地前应该对土地的用途进行公示,我们连土地的用途都搞不清楚,哪里参加过什么群众大会。”
对于未批先建的事实,高凤强并不否认。在他看来,未批先建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在现实生活中,几乎没有哪个工业园区在前期的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是证件齐全的。
“因为经济的发展都是从违法、违规开始的,这样才有了改革的成果。”高凤强认为。
“500大于5000”
尽管这起土地违法大案受到了管理土地的最高管理机关的查处,但在榆林却一点整改的迹象也没有。村民感觉国土执法纯粹是在“走形式”。
国土资源部早在2004年制定的《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就明确了征地补偿安置听证制度。
村民对《法治周末》记者说:“政府根本就没履行这道程序,500元一亩的补偿是榆阳区政府常务会议确定的,不要说听证,就是商量也没跟我们商量过,我们的权利从一开始就被剥夺了。”
在盘云界组54岁的村民韩有生看来,国土资源部5月4日被通报的9起典型案件中,该工业区每亩500元的征地补偿问题作为特例被公示出来,显然,国土资源部对这个超低价补偿也十分震惊。
据了解,今年年初,盘云界村民就致信榆林市市长胡志强,要求榆阳区政府把从他们手里征走的土地,按照当地“最低标准”5000元每亩的价格给予补偿。村民认为,国土资源部都将这事曝光了,这下榆阳区政府总该无话可说了吧?
但事实却并非如村民想象。按照高凤强的说法,村民实际受益远远大于5000元的标准。
高凤强告诉《法治周末》记者,麻黄梁工业区征地采用货币安置和留地安置两种方式给予补偿,征地费用为每亩500元,同时在工业园区征地面积外,为被征地村组预留征地面积3%的建设用地(其中2%为住宅用地,1%为商业用地)。鉴于盘云界村民小组被征地数量较大,工业区在被征地范围外给该小组另行预留了900亩,这些都由区政府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那么所谓500元的补偿标准大于5000元是怎么算出来的呢?高凤强向记者解释称,工业区实际征地面积为11577亩,在征地面积之外依照3%的留地面积,给村民预留347.31亩,加上另行给盘云界组的900亩,共需预留1247.31亩。根据2006年12月国土资源部发布实施的《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榆阳区被列为第十二等城市,即工业区用地出让最低标准为每公顷120万元,合每亩8万元,此外,全国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投资每亩为6.67万元,按此测算,预留给群众的1247.31亩建设用地总价值为18298万元,平均到11577亩上,群众原有每亩土地受益已达到15800多元,远远超出每亩5000元。
榆林官方这种500大于5000算术,在村民们看来,是把他们当傻子玩。村民韩有生说:“这好比我辛辛苦苦养大一只羊,他们一分钱不花就拉走卖了,然后把羊毛薅了,把羊皮也卖了,结果还以高出整羊几十倍的价格强行让我买回一条羊腿,你说我是赚了还是赔了?”
此外,盘云界村民组总共才80余户人家,而政府却给他们预留900亩建设用地。按此推算,每户人家的房屋建设用地就可达十几亩,没有哪一级国土部门敢如此审批,但榆阳区政府竟能“保证办理相关手续”。
村民相当失望
虽然早在2009年6月17日,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榆林市榆阳区麻黄梁工业集中区违法用地问题的处理意见》中明确指出,“榆阳分局在未经有批准权机关批准用地的情况下,擅自与相关村签订《征收集体土地协议书》;与工业集中区签订征收集体土地实施协议,是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对这起征地作出“严重违法”、“非法占地”的认定,并要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