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商报讯(要露滋)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可因一点小事,胡义华却把邻居张春宁打死了,他付出的代价是:被判无期徒刑。
2009年12月19日晚10时许,西安市雁塔区西姜村一民房内,20岁的胡义华睡梦中被吵醒。便找到放音乐的邻居张春宁,要求他把音量放低,张春宁照办。
胡义华回房躺下,感觉音乐声仿佛丝毫未减,又走进张春宁的屋子,再次要求其将音量放低,但遭拒绝。胡义华很生气,回屋后找了根一尺长、三指粗的木棍,朝张春宁头部猛击两下,然后离开。24岁的张春宁因颅脑严重损伤,经抢救无效,于1月4日死亡。
昨日上午10时,在东郊秦川厂社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因犯故意伤害罪,胡义华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4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