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身处一个遗忘获得了加速度的社会,信息以几何的方式不断生成,上一眼浏览的东西这一眼已成旧闻。以信息更替的角度来观察,3年实在太漫长,如果不是黑砖窑、黑煤窑的事件一再重复和曝光,我们是否还能记起2007年前后被发明出来的窑奴一词?3年时光对于周道明来说,却是弥足珍贵的,他脱离了毒打、恐吓、被迫劳动的噩梦,赢得了一个公民应有的自由生活。3年是短暂的,脱离了奴役的地狱,旋即又陷入病痛的地狱。他的小肠坏死了一半,弥漫性腹膜炎、感染性休克、急性肾功能不全和多器官功能衰竭,可能随时剥夺他的生命。如果不是这些骇人的病名,我们可还记得我们的乡亲之中有一个窑奴周道明?
我们不记得了,我们有太多理由去忘记。比方说,我们以为他已经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我们有更多更重要的成就、苦难和突发事件要去关注,以及等等等等。可是也许我们忽略了,周道明从一开始就没有获得他应当得到的公平和正义。他被山西有关方面送回的时候,仅仅获得了1220元“工资”。在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免费法律援助下,周道明曾回山西维权,也仅仅得到了2万元赔偿。由于一个砖窑老板在逃,周道明14年窑奴生涯的索赔遭遇搁浅。他回到的依然是艰辛的生活,2万元赔偿成为全部养老的希望寄托,他吃过“治精神病的药”,他“受不得别人的样子”。他宁愿与流浪狗为伙伴,又把亲手喂大的狗活活打死。
17年前失踪,14年身陷黑砖窑,3年前蓬头垢面还乡,这就是我们所知道的关于窑奴周道明的大致线条。周道明原本就有些精神方面的问题,但这不能被看作他全部厄运的根源。因为有精神疾病,所以更应当被家庭和社会所善待,但他却失踪了,被拐骗,被殴打,被强迫劳动,被当作只会出力气却不需要支付报酬而且无力反抗的工具。尽管有好心的律师愿意帮助他维权,但也只能证明他最后几年被奴役的现实,还有十多年的正义和真相到底何在,不能因为他的心智不够健全,就因此让这段应该得到补偿的时间变成悬案。他有低保,有企业老板愿意帮他,他所得到的难道真的已经毫不亏欠了吗?
作为最无力者,社会应当为他们所遭遇的不幸有所歉疚并所有补偿。让他去找砖窑老板,或者认为他目前的境况已经不错,这都是可以自由表达的看法。但是,在浩瀚的历史背景中,我们永远是作为一个整体活着,那些最贫弱者的悲惨命运,永远都不会成为其他个体值得炫耀的光荣。或者说,既然同为人类,你与我与他,仅仅是一种指称上的区别,人人都能够摆脱厄运,我们自己才会免于身陷厄运的恐惧。古人说,“根在,则虽处厄运,犹如霜后之花,其复发也。”守望相助是社会之根,也是每一个人的根,在一个窑奴的厄运面前,我们真切地期待霜后之花可以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