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9日,警方在郸城县医院找到王长在。其时王长在因与王好让弟弟打架肺部被捅伤,正在医院治疗。
据沁阳公安局相关人士介绍,警方在医院对其监控时,王长在吞下了一只温度计,导致王的家人冲击在场警员。
冲突平息后,沁阳公安计划在王治愈后再实施抓捕,公安局继续派人在现场监控。
“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王好让说,当年7月12日,他再次去医院时,知道王长在于前一日逃脱了。
害怕王长在打击报复,王好让立即打电话给沁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长王伟,希望加大追捕力度。
2007年7月15日,沁阳市公安局发布对王长在的网上追逃,但一直抓捕未果。
王好让担心的事情,不久发生了。
【报复】
举报者双手被砍
据王长在后来向公安机关交待,他逃脱后就怀疑是王好让举报的,“为什么公安早不抓,晚不抓,刚好在我们两家打架过后就来抓我呢?”
王长在找过多人商量,准备将王好让弄残。
此时的王好让,也没放过每个可能抓住王长在的机会。2007年农历七月二十,他听说王长在藏身安徽亳州,他先后向亳州、焦作两地报警,但没抓获成功。
当年农历八月十三,王好让获悉王长在回到白马镇,正开车去小刁村,他前去打探,确认后向沁阳当地警方报案。这次,王长在又逃脱了。
再次与王长在相遇,王好让担心的事发生了。
2007年10月11日下午3点,王长在喊了六个人与他一起开了一辆面包车,在王好让家附近小柏油路上转悠,“看能不能碰上王好让”。
没过多久,骑摩托车的王好让出现了,并被拦下。王长在用自制火药枪指着他:“别动,动就打死你。”其他几人用木棍殴打王好让,并质问是不是他举报的。王好让说:“是我举报的。”
几人将王好让塞进面包车,拉到医院附近。王长在后来交代,打算砍断王好让的手臂后送到医院,“怕远了送去就死了”。
王好让看到王长在拿出了菜刀,“一刀一个”,他目睹自己的两只胳膊被砍断。“我都没回过神,感觉胳膊一凉,就断了。”
王长在令人将王好让抬进面包车,拉到医院门口扔下,留下一句话:“医院到了,你赶紧瞧病去吧。”接着驾车到一条河边,将行凶的刀、木棍、火药枪还有王好让的两只断臂,一起扔进河中。 【后果】
无法自理的生活
4天后,王好让的一只胳膊在河中被找到,但已无法接上。
这一次,周口市公安局出动40多辆警车抓捕,4天后,王长在落网。
2008年12月13日,王长在因抢劫罪、故意伤害罪被焦作市中院判处死刑,今年2月执行死刑。另6名参与伤害案的人,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王好让终身残疾,丧失了劳动和自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