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第三批重大拐卖儿童、妇女犯罪在逃人员。
近年来,黑龙江、安徽、福建、甘肃、贵州、陕西、四川、山东、江苏公安机关正在侦办一批拐卖儿童、妇女案件,犯罪嫌疑人余昌海、王细灵、陈莲香(女)、陈小东(女)、安金良、赵超超、熊建桥、刘秀清(女)、彭家宝、化明现在逃。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每抓获一名将给予人民币5万元奖励。
据了解,自全国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公安部于2009年4月29日、6月4日分两批公开通缉20名重大拐卖儿童、妇女犯罪在逃人员,目前已抓获19名。公安机关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有关线索,同时检举、揭发拐卖儿童、妇女等违法犯罪活动。发现有关情况,请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
2000年2月,公安部通缉令首次分为A、B两个等级。A级是为了缉捕公安部认为应重点通缉的在逃人员而发布的命令,B级是公安部应各省级公安机关的请求而发布的缉捕在逃人员的命令。A级悬赏金不少于5万元且不封顶,B级悬赏金不少于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