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照片究竟是怎么被发现的呢?王女士说,2008年1月初,她提出要回陆先生父母家拿电脑,陆先生却说要把以前的东西删掉才能给她。王女士起了疑心,“电脑里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2008年1月11日,趁陆先生去扬州出差,王女士到陆先生父母家取回了电脑,并用软件对电脑进行了恢复。恢复出来的内容让她大吃一惊,“有我老公情人的不雅照,不雅照的文件名是‘KB’,我推测意为‘捆绑’。”
女主角是不是小三
王女士称,2008年1月12日,她再次来到陆先生父母家,想拿移动硬盘,却被陆先生的家人抢走。王女士认为,照片中的女主角是陆先生的情妇,两人可能早就住到一起了。
女方:可能早住一起了
王女士说,陆先生和那名女主角年龄相差10岁,之所以能拍出那些照片,应该关系不一般。2008年1月20日,她约陆先生出来谈了照片等事情后,还请侦探跟踪陆先生,发现陆先生在单位旁边的大厦租了房子。王女士怀疑,陆先生可能早就和照片中的女主角住到了一起。“不过他很谨慎,1月26日就退了大厦的房子。”
此外,王女士还发现了丈夫在两家五星级酒店的开房记录。“一晚2000元左右的价格,而且住的都是夫妻套房。我曾问过他,他一会儿说是单位开房,一会儿又说是亲戚开房,始终解释不清楚。”
法院:婚外情证据不足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陆先生的单位了解情况。陆先生得知记者的来意后,向记者出示了一份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所有的内容判决书上都有了。”关于王女士质疑陆先生婚外情、拍不雅照等问题,苏州中院的民事判决书显示,“关于被告是否存在婚姻过错的问题:原告认为被告存在婚外恋、婚外情甚至婚外同居行为,是导致离婚的主要原因;被告对原告提供证据的关联性及证明力均提出异议,表明无婚外同居行为。原告所提供的证据尚不足以证明被告存在原告所述行为,故对此不予认定。”
照片是谁拍的
王女士表示,自己有多个证据证明这组照片是陆先生拍的。而陆先生表示,自己不认识照片中的女主角。
女方:他在录音里承认了
王女士称,在一张照片中,女主角嘴边有一部诺基亚手机,那部手机恰巧和陆先生当时使用的手机是一样的。“我在他的汽车后备箱里找到过和照片中一模一样的捆绑工具,当时不知道是做什么用的,所以没有多问。”
王女士还表示,前夫对这些照片并不否认,她还提供了一段电话录音,录音中一个男子说:“我是有这方面的爱好,这个女的是个模特,当时也是一念之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