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村民的目的很明确,不给赔偿款,就堵到给为止。”46标项目部副总经理李娟平告诉记者,“当时我们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筹措了15万元准备赔付,但因为还没有就赔偿标准达成一致,所以没有给予兑付。至于我们潘部长所写的《承诺书》实属无奈,我们总得有个拟订协议、争取时间、筹措资金的过程吧!”
而磨河村村支书王信平则告诉记者,10月31日早上,在村民继续堵路的情况下,十天高速安康东管理段的一位领导要视察工地,因为无法通行,遂报了警。随后出警的张滩派出所8名干警与堵路的村民发生了冲突。
由汉滨区委宣传部提供的汉滨区公安局《关于汉滨区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严打整治工作的情况通报》中,关于王信坤、王治存等9名犯罪嫌疑人涉嫌妨害公务一案的简要情况中写道:“……10月31日上午10时,在疏通道路时,突然遭到王信坤等人袭击,致3名民警受伤……王信坤等人阻拦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施工,公然袭警,暴力抗法……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涉嫌妨害公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经汉滨公安分局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王信坤等9人立案侦察并依法刑拘”。
赔偿标准迟迟未达成一致
赔偿问题为何3个月无法解决?
十天高速安康汉滨区协调办办事员万行军告诉记者,当工程废渣毁地事件发生后,区乡两级协调办协同46标项目部曾与村民进行了数次协商,但终未就赔偿标准达成一致。
万行军说,在洪灾后,考虑到村民的损失,区、乡两级协调办曾多次查看,并提出先补偿一部分,按每亩地400元的青苗补偿给付,但村民不答应;后增加到800元,村民还是不答应。
8月4日,涉及被毁地的8户村民依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十天高速公路安康至汉中段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标准》(下称《征地补偿标准》)向46标项目部提出“水田每亩18000元、旱平地每亩14000元、旱坡地每亩11000元、青苗每亩800元”的补偿要求。
多位村民表示,首先,46标工程部不应该在农田附近倾倒工程废料;其次,11亩农田被废料覆盖、破坏后,已经无法再复耕,“所以就等于他们把我们的农田征了,完全是他们的错,所以,应该按照征地补偿标准来赔偿”。
但46标的上级单位——“十天高速安康东管理处”提出,依据《征地补偿标准》中的临时用地补偿标准并一年青苗补偿,按每亩4000元进行赔付,并组织人员进行了实地丈量。
双方多回合交涉未见结果,遂发生了10月30日的堵路事件。
11月6日,记者在磨河村采访时,一名被刑拘村民的家属表示,堵路行为不对,如今,家人被关在看守所,才知道后悔;虽然现在46标项目部最终决定将赔付标准提高到每亩4800元,但如果村民不联合起来堵路,估计这样的赔偿还不知道要拖到几时。
据了解,11月8日,46标项目部已委托十天高速关家乡协调办开始给部分涉及被毁地村民发放每亩4800元的补偿金,而还在看守所的村民则因“家里无人,暂时不发”。
村支书王信平表示,都到什么年代了,还给人挂着牌子搞批斗?